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发布于: 2025-12-2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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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医联体协作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网络,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1. 双向转诊制度

    1.1 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1.2 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急危重症病人或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1.3 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推诿病人,要保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1.4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做好与协作医院之间的联系,保证病人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

1.5 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医联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1.6 利用远程医疗技术,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尤其是经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下转的病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1.7 要根据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1.8 转诊对象

1.8.1 转入病人

1.8.1.1 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各专科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病人,以及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1.8.1.2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1.8.1.3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1.8.1.4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科目的病例;

    1.8.1.5 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1.8.2 转出病人

    1.8.2.1 急危重症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1.8.2.2 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1.8.2.3 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的病人;

    1.8.2.4 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1.8.2.5 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1.8.2.6 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2.转诊流程

2.1转入病人

2.1.1 基层医疗机构的经治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2.1.2 病人由下级经治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专科,由分级诊疗中心(总值班)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医生对接,做好接诊准备。

    2.1.3 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取得联系,由分级诊疗中心(总值班)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医生对接,做好接诊准备。

2.2 转出病人

    2.2.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记录完整。

2.2.2 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专科医生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转给病人所转诊的基层医疗机构,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分级诊疗中心(总值班)与下级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接诊准备。

2.2.3 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分级诊疗中心(总值班)与下级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附件:双向转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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