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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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2021年4月25日-5月1日

是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倡导健康工作方式

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

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

至5月1日国际劳动节

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图片.png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我国的职业病有哪些?

     目前共10类132种,具体分类为: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性肿瘤,11种

     职业性皮肤病,9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职业性传染病,5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职业性眼病,3种

     其他职业病,3种

三、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四、职业病防治有关费用由谁承担?

    1.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 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 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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